委托函解除保全
尊敬的XXX律师事务所:
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就我公司与XXXX之间的保全事宜,特向贵所发出本委托函。
我公司与XXXX早在两年前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合作期为五年。根据协议内容,我公司需要向XXXX支付一笔保证金,作为保障双方合作的一种方式。在合作期届满后,如果没有发生任何争议,保证金将会被全额退还给我公司。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情况的不佳,导致了无法按时支付保证金的困境。面对这一窘境,我公司不得不请求贵所提供的保全服务,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在贵所的协助下,一项保全措施被采取,确保了保证金被妥善保管,并在可能的争议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然而,在保全期间,我公司逐渐恢复了经营状况,并积极进行了与XXXX的沟通和协商。双方经过多轮会谈和洽商,最终达成了协议,同意解除保全措施并进行退还保证金的安排。双方认识到,保全对双方的利益并不利,通过友好协商可以解决各种分歧和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我公司特向贵所提出以下请求:
1. 解除保全:请求贵所解除早先采取的保全措施,允许我公司自行处置保证金。
2. 终止协议:请求贵所协助双方解除早先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不再以该协议作为约束。
3. 退还保证金:请求贵所协助妥善退还我公司支付的保证金,由XXXX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退还。
我公司在此保证,自此之后不会再要求保全措施,也不会再发生与XXXX之间的争议。双方都希望通过和平解决的方式,终止合作关系,以便各自继续发展自己的事业。
我相信贵所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水平,能够及时处理本委托函所述事务并协助我们解决相关问题。感谢贵所在过去的保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与帮助,也希望在今后的事务中继续得到贵所的支持与指导。
谢谢。
XXX公司法定代表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