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法人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姓名),代表(法人名称),现就我方相关财产保全案向贵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
首先,我方要声明,我方对于该案的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一直持有明确的态度,并且愿意接受法庭的判决和裁定。然而,我方也认为当前对我方的财产采取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并不公正和合理,因此我方在此申请解除该案的财产保全措施,以维护我方合法权益的平等性和公正性。
一、本次财产保全不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存在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风险,申请保全的一方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以及要求立即执行的财产保全影响没有不利后果。我方认为本次财产保全并不符合这些条件。
我方在此向法庭提供真实、详尽的财产状况并愿意接受法庭的盘点,证明我方具备足够的财产来保障债权的实现。同时,我方对财产保全对我方生产经营的不利后果表示担忧,特别是对我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将产生严重影响。
二、保全措施利益不对等
法院在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综合考虑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保持公平和平衡。然而,在本案中,财产保全措施严重损害了我方的正常经营权益,而对债权人并没有实质性的保护作用。因此,我们认为这种不对等的利益分配是不合理的。
针对此事,我方向法庭提出以下的解决方案:
1.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以恢复我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保护我方员工的工作权益和生活稳定。
2.我方愿意立即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财产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
3.此次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不影响法院对本案的审理和判决,我方愿意配合并接受法院的调解、仲裁或者裁决。
4.我方愿意承担因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保全执行费、向法院提供足额的财产供执行、遵守法庭的相关要求等。
综上所述,我方对于本次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充满信心,并希望贵院能审慎评估我方的申请,并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定,维护法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再次感谢法院的审理与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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