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被告],就本案的诉讼保全措施,特向贵院提出异议申请。具体理由如下:
一、案件背景及诉讼保全的需要
我系本案的[原告/被告],本案涉及的纠纷具有一定争议性和复杂性。而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全可能受到损害的权益,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然而,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我认为所申请的诉讼保全措施不仅不必要,亦具有明显不当性,因此有必要提出异议。
二、诉讼保全措施不必要的理由
1. 证据充足:根据本案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我已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持本案的合法性和事实真相。这些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和相关证人证言等,足以确保本案的审理程序正常进行,并在审判阶段提供充分的证明。
2. 保全措施不符合合理性和必要性: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保全措施必须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然而,申请方所提出的保全措施既不适用于实际情况,也无法达到保全目的。因此,此次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本身就属于使用不当。
三、异议申请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相关当事人对于诉讼保全措施提出异议是其合法权益的体现。本案所涉及的异议,正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提出的合理行为。
基于以上理由,本人认为所申请的诉讼保全措施不必要,并存在明显的不当性。为了确保本案的公正审理,维护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特以此书向贵院提出异议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或更改原有诉讼保全措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敬请贵院审查后,在合法和公正的原则下,作出正确的决定。谢谢!
此致,
[原告/被告]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