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解除诉讼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方的代理律师,特此向贵庭提交本申请书,请求撤回原先提出的解除诉讼保全申请。以下是我对此事的陈述和理由:
首先,我认识到在之前提出解除诉讼保全申请时,我可能过于激进和草率。在这个案件中,我目前的调查结果表明,被告方的行为没有给原告方造成实质性的损失。经过进一步的评估,我发现原先的保全措施对被告方的生活和商业运营产生了一定的不便和负担,但并未对其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其次,我与被告方进行了磋商,并且得知他们对于解除诉讼保全措施表示了不同意。与此同时,被告方还就此案件向我提出了合理的解释和辩解。在考虑这些因素之后,我认识到解除申请的提出可能是基于误解和对事实的过早判断。
最后,我希望通过撤回解除诉讼保全申请,给予双方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就此事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和调解。我相信,通过双方的沟通和合作,我们可以找到一种更加合理和公正的解决方案,以适应双方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情况,请贵庭允许我撤回原先的解除诉讼保全申请,并请贵庭将此申请书作为新的参考。同时,我申请将开庭日期推迟,以便双方进一步讨论此事,寻求和解。
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