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在劳动争议中,申请财产保全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可能导致无法执行
当事人需证明如果不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对方无力履行判决或裁决,造成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即有可能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况。
例如,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补偿,劳动者进行仲裁时发现,该公司已经奄奄一息,如果不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该公司无法履行判决或裁决,劳动者权益无法保障。
二、申请财产保全是必要的
当事人需证明采取其他措施不能保障自身权益,只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权益。
例如,某公司存在恶意违约情况,多次被依法查处,劳动者担心该公司会虚假转移财产,采取其他措施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只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权益。
三、申请财产保全不会给对方造成过大损失
当事人需证明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不会给对方造成过大损失,否则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申请。
例如,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上存放大量原材料采购款,如果财产保全导致实际利益受损,该公司可能存在破产风险,那么劳动者的申请将不被受理。
总的来说,劳动仲裁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权益。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需要注重证据收集和证明力度,达到仲裁机构可以信服的程度,以提高申请获批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