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被告方,因某诉讼案件被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现特向贵院提出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以证明本人的诚意及担保能力,请求贵院予以解除。
首先,本人向贵院表示对诉讼案件的重视,并愿意全力配合法院审判工作。然而,财产保全措施已对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影响。为了解除恶劣的影响,本人拟通过此担保函,以财产作为担保,保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会对贵院的裁定产生违法行为或逾越合理的限度。
其次,本人保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恪守法律法规,不会有任何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本人始终将合法合规作为行为准则,并绝对不会妨害其他当事人的权益及诉讼公正。本人承诺如在审理过程中履行义务有所违失,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本人郑重声明,愿意将个人财产作为担保,确保贵院有合理、有足够的保障,进一步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本人拟提供的财产担保如下:
1. 房产担保:本人拥有xxxx(房产地址),房屋面积为xxxx平方米,已办理产权证明手续,并无债权纠纷及其他担保情况。
2. 车辆担保:本人拥有xxxx(车辆型号),车牌号为xxxx,行驶证等手续齐全,无抵押或质押纠纷。
以上所诉财产担保明晰明确,可以符合法院对解除财产保全的要求。本人将在法院审理期间严格按照法律和法院的规定,遵守文明诉讼的原则,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判工作。
最后,本人恳请贵院慎重考虑本人的诚信及担保能力,并予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本人将积极配合贵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为确保解除担保后的便利操作,本人将随时接受贵院的调查和监督。无论法院做出何种决定,本人都将无条件地接受,并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
特此担保函,以求解除财产保全,还本人正常生活与工作。感谢贵院对本人的关注和支持!
敬礼
被告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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