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解除文件
致:法院执行部门
诉前财产保全解除文件
尊敬的法院执行部门:
我是被保全财产的申请人,特此向法院提交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29条的规定,我特此提出以下解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
一、关于保全财产的事实
根据法院于(时间)作出的保全决定(决定书号),我被限制了(具体财产如房产、存款、车辆等)的使用权、处分权等权益。
二、关于保全财产的事实变化
经鉴定,保全财产无实质性价值或者价值大幅度减少,失去了保全的意义。具体事实如下:
1.(详细陈述事实变化的情况)
三、关于保全财产的解除申请理由
根据上述事实变化,我特此申请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并提出以下理由支持我的申请:
1. 保全财产已失去实质性价值或价值大幅度减少,无法通过财产保全来满足原告的诉讼请求。
2. 保全财产的限制已经超出了其应有的范围,给我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3. 原告提起诉讼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需要对我财产进行保全。
四、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29条的规定,我特此申请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并请求法院在核实相关事实后作出解除决定。
请法院执行部门立即对我所申请的解除诉前财产保全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解除决定。
感谢法院对本案的关注与支持,相信法律公正的力量会保护我合法的权益。
特此申请。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