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
在诉讼程序中,财产保全申请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法律手段。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利益,防止对方在诉讼过程中将财产转移、变卖、隐匿等行为,导致当事人获得执行难的困境。那么,财产保全申请书应该何时提交呢?
一般来说,财产保全申请书可以在以下几个阶段提交:
1. 诉前阶段
在诉前,如果当事人已经发现对方存在财产转移、变卖、隐匿等迹象,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进行保全申请。这一阶段的财产保全程序称为预先财产保全。
2. 诉中阶段
一旦进入了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对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此时的财产保全程序称为正式财产保全。
一般而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要注明保全的财产种类、数额和保全内容;
2. 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确实存在,或者财产转移等行为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
3. 要注意申请时效,避免过期失效;
4. 要遵守诉讼程序规定,按照程序提交申请,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当然,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提交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律师的指导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帮助当事人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