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属于什么程序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保全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执行案件中,财产保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财产保全通常分为财产保全提前申请和案件审理过程中财产保全申请两种方式。
一、财产保全提前申请
财产保全提前申请是指,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后未开庭之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被执行人对被执行财产进行转移、隐匿、损毁等行为,保证财产最终能够得到执行。提前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被执行人无常住户籍地或经常居所,难以联系到被执行人财产无明显标识,难以准确查明是否存在动产或者财产情况不明的情况;
2. 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嫌疑,可能会对被执行财产进行破坏、转移、隐匿、变卖等情形;
3. 被执行人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如设立债权债务安排,卖给关联企业等非正常交易途径;
4. 对于涉及被执行人的高风险案件,需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以便保护被执行财产的安全。
二、案件审理过程中财产保全申请
案件审理过程中财产保全申请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变化、证据变化或者被执行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等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证案件最终能够得到执行。
案件审理过程中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被执行财产的风险;
2. 被执行财产情况发生变化,如减少、变更等情况;
3. 对证据进行鉴定或者其他科学技术鉴定,需要采取一定的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是财产保全的基本流程,在实际执行案件中,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财产保全措施。比如,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这些措施可以确保被执行人的财产不会被转移、隐匿或改变。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以便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对于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避免被执行人对财产进行转移、隐匿或毁损等行为,确保被执行财产的完全保全。同时,对于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而言,也需要注意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足够的证据以支持申请的合法性,以便获得法院的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