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特此向法院递交一份超额保全解除查封申请书,希望法院能够核准我的申请。
首先,我想向法院说明该查封的财产并非我所有。在此,我想明确称之为“涉封财产”。我并不是涉封财产的所有者,也没有任何权益或利益与之相连。该涉封财产是由我和其他合法合作伙伴共同运营的企业经营所得,用以作为企业日常运营和投资的资金。因此,我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和权利将这些资产视作个人财产来被查封。
其次,我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到对涉封财产的查封对我的个人权益和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作为合法合作伙伴之一,我的个人生活和事业与企业息息相关。查封涉封财产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这将进一步导致我个人收入的丧失和经济困境。我已经努力为企业贡献了辛勤的劳动和智慧,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这样的查封行为将使得这些成果毁于一旦,给我的个人和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此外,我还要向法院说明,目前的查封并不满足超额保全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超额保全应当在诉前或诉讼过程中进行,以保障在诉讼结束时满足判决、裁定所确定的财产数额。然而,目前的查封情况与该要求不符。查封过程中涉封财产并未被鉴定和评估,因此查封的数额未经过明确计算。这使得涉封财产的查封超出了满足超额保全的范畴,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我特此请求法院能够核准我所提出的超额保全解除查封申请。涉封财产并非我个人所有,查封会对我的个人和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与此同时,当前的查封并未满足超额保全的要求。请法院着眼于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解除对涉封财产的查封。
衷心感谢法院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批,并期待得到公正的判决。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