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在获得执行标题后,如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处置权利产生其他限制或其他未履行的义务,可以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的请求。下面将从申请的起诉阶段、申请执行时的手续、申请执行后的程序等方面介绍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手续。
一、起诉阶段的手续
在起诉阶段中,原告应在起诉状或其他诉讼文书中写明是否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起诉时未申请强制执行,但在诉讼过程中认为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随时提出申请。同时,原告在获得判决书后,如判决书中有被执行人应承担的义务未履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原告应向法院提交有关强制执行的证据。
二、申请执行时的手续
在申请执行时,原告应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需要明确列明申请的内容和依据,同时提交与执行有关的证据,并应当向法院缴纳一定的执行保证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适用保证金制度的规定》第三条,保证金不得超过该案标的额的30%。执行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和保证金后,将组织执行。
三、申请执行后的程序
原告申请执行的程序需要经历以下步骤:
1、执行立案
执行法院收到申请书和保证金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原告和被执行人。
2、执行回避
执行法院对执行案件存在不能执行回避制度的情形时,应当依法回避。
3、财产保全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被执行人有逃避、转移财产等行为,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执行程序
执行法院依照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执行结束后,执行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原告和被执行人。
总之,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包括起诉阶段的手续、申请执行时的手续和申请执行后的程序等,大家需要在操作过程中仔细理解每一个环节,遵守程序规定,以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