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未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请求保全的财产或者证据等予以保全的一种制度。它的作用在于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毁损、转移、隐匿涉案财产或证据,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诉前保全的财产范围主要包括财产、债权以及知识产权等。其中,财产包括房产、汽车、股份、存款等,债权则包括应收款项、佣金等;知识产权则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软件等。需要提醒的是,诉前保全的财产范围是有限制的,只有在涉及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诉前保全,如一般经济纠纷、财产纠纷、合同纠纷等。
此外,必须要注意的是,申请诉前保全时,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或者是现场勘验或拍摄证据等。其中,书面证据通常包含合同、发票、账册、协议、贷款记录等;而现场勘验或拍摄证据则包括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物品照片、视频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申请诉前保全时,要进行权衡。即要考虑到维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涉及到的成本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通常会被法院驳回,而如果担保人事后败诉,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总之,诉前保全的意义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可以迅速提高申请人的胜诉率,但在申请时需要考虑到维权成本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应该通过专业人士的指导,才能得出最科学、合理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