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项目合同
一、合同背景及目的
本合同是由甲方(以下简称为“委托人”)与乙方(以下简称为“承办方”)就诉讼保全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一项法律协议。委托人希望承办方能全面负责本次诉讼保全项目的策划、执行和监督,以确保委托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项目内容
1. 委托人委托承办方代为办理诉讼保全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调查取证等程序。承办方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
2. 承办方负责与相关部门和法院沟通,并协调执行各项诉讼保全措施。承办方将确保所有程序的合法性、正当性和有效性。
3. 承办方将根据委托人的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服务,以便委托人能全面了解诉讼保全项目的风险和利益,并据此作出决策。
4. 承办方将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进展情况。同时,承办方将提供文书、证据等必要材料,以便委托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证据。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向承办方支付合理的费用。
2.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将根据承办方提供的工作进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平均分配费用支付时间。
3. 若委托人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照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保密条款
1. 双方同意对于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秘密事项和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五、合同期限及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继续有效直至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2. 若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执行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 如双方因本合同履行所引起的任何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承办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 承办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