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险合作协议
一、合作背景
诉讼保全险是一种适用于法律诉讼中的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取得合理的保全措施。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促进保险公司与合作伙伴的深入合作,特制定本《诉讼保全险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
二、合作主体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组成:
甲方: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合作伙伴(以下简称“乙方”)
三、合作内容
1. 甲方与乙方将在诉讼保全险的推广、销售和服务方面展开合作。
2. 甲方将提供诉讼保全险产品,并负责产品的设计、承保、理赔等相关工作。
3. 乙方将担任甲方产品的推广渠道,负责销售和宣传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客户服务和协助。
4. 双方将共同制定市场推广方案,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四、权益及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诉讼保全险产品的定制化服务,包括可选的保额和保障范围等;
(2)在案件受理时,确保快速承保和有效赔付;
(3)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乙方的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推销和销售诉讼保全险产品;
(2)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和市场动态,提供客户咨询和指导;
(3)对合作伙伴所进行的销售活动进行报告,并提供相关数据和反馈;
(4)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五、经济分配
1. 乙方在销售诉讼保全险产品时,将按照甲方规定的佣金比例获得相应的佣金收入。
2. 佣金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
六、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尊重彼此的商业秘密,并承诺将相关信息保密。
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七、期限和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 如双方有解除本协议的需要,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未竟事宜。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
以上为《诉讼保全险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希望本协议能够为双方合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利益。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合作伙伴):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