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司作为申请人,在本案中以经济合同纠纷为由,提交了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但经过深思熟虑,我司认为撤回此次申请符合法律原则和诉讼的实际需要,因此特此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
首先,我司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是基于情况的不确定性,为了保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才作出该决定。然而,随着案件的进展和相关证据的充实,我司对于案件的胜诉抱有足够的信心。同时,我司也意识到,撤销财产保全的申请有助于减轻法院的负担,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
其次,财产保全的解除将有助于保持当事人之间的正常商业交往。在本案中,被申请执行人在初步审理中已表达了积极的解决意愿,并提出了合理且可行的解决方案。我司认为,通过撤销保全申请,可以为双方提供更多的协商空间,并且有望达成互惠互利的和解协议,避免了时间和资源的进一步浪费。
最后,我司深知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而非满足个别当事人的私人目的。我司始终坚守法治原则,希望通过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维护诉讼的公正和平等的原则,为法院及时审理其他案件创造条件。
基于以上理由,我司恳请法院审慎考虑我司的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措施,并恢复双方正常的商业交往。
最后,我司再次向法院表示真诚的歉意,希望能够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并为双方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的法律环境。
特此申请。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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