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保全是诉讼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为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律保全措施,对可能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财产、证据等进行保全。诉中保全程序不仅依赖于合理的保全请求,同时也必须符合保全申请条件。
首先,诉中保全必须是诉讼程序中的必要程序。在保全请求中,申请人必须充分证明保全是必要的,即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例如,在涉及拍卖、取保候审等案件中,保全措施能够有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因此,保全申请需要充分充满必要性要求。
其次,保全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执行标准。在诉中保全程序中,除了必要性外,还需要充分符合法律对保全的规定和执行标准。例如,对于财产保全申请,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中的规定,对于证据保全申请,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中的规定等。这些规定明确了诉中保全申请需要达到的标准,有助于确保保全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保全申请需要充分渐进式。诉中保全程序的性质介于紧急性和临时性之间,并非永久性保全,因此在保全过程中也需要考虑保全措施的渐进式,即既要考虑保全效果,又要充分考虑对他人影响的影响。诉中保全申请需要尽可能减少他人的不必要损失,保证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公平竞争关系。
总之,诉中保全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执行标准,在充分证明案件需要保全的基础上,同时需要充分考虑他人可能因保全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尽量减少损失,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