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通过本函向贵院提出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请贵院予以审查和处理。
一、案情概述
我于20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诉称对方因某事由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并请求贵院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我的权益。贵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XX保全决定,并在XX年XX月XX日对对方采取了XX保全措施。
二、理由分析
1. 属实性
根据我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对方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的事实是属实的。然而,随着诉讼的进展,情况发生了变化,对方已采取了措施确保不再侵害我的权益,不再存在继续侵害的可能性。
2.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保全措施需要在保全期限届满前解除,如果保全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采取保全措施,需要重新申请并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其必要性。现在,保全措施已经产生的预期效果已经达到,因此,解除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三、解除保全的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请求贵院解除已经采取的XX保全措施,恢复被保全的财产的自由使用权。
四、申请陈述
1. 申请人XXX的基本情况;
2. 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争议焦点;
3. 提交解除保全措施的证据材料,如下:
(1)我与对方之间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件;
(2)对方侵犯我合法权益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材料、录音、视频、照片等);
(3)其他与解除保全措施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保证相关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请人保证如有蓄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请贵院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并给予认真处理。如有需要,本人愿意配合贵院的调查工作,并按法律规定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证据材料。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