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裁定书未送达的法律后果
在实施诉讼程序中,裁定保全的作用是为了保全诉讼标的物的安全性及完整性,以避免在诉讼期间该标的物受到侵害而影响案件的最终裁决。而当保全裁定书未能成功送达被申请人时,将会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首先,保全裁定未能送达被申请人将会对诉讼程序产生不良影响,即保全效果无法得到保障。一旦保全裁定书未能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无法了解到标的物实施了保全措施,也就无法保障该标的物的安全性及完整性,从而可能造成诉讼标的物毁损或丧失,给案件的最终判决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不送达保全裁定书会对诉讼行为造成障碍。在保全措施未能实施的情况下,申请人无法证明标的物是安全的或者保全措施已经被实施,这将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延长诉讼期限,从而给申请人带来不便和损失。
最后,不送达保全裁定书也会对诉讼双方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在不知道被申请人是否知晓保全裁定的前提下,被申请人可能会采取一些对被保全财产有损害的措施。这不仅会影响诉讼的公正性,还可能导致被保全财产受损,给双方的权益带来损失。
综上所述,保全裁定书未能成功送达被申请人会给诉讼程序、诉讼行为和双方权益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在实施保全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规则,一定要确保保全裁定书能够成功送达被申请人,以充分实现保全裁定所起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