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银行担保函是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担保的一种保全措施。以下是一份典型的诉讼保全银行担保函的内容。
尊敬的法院:
根据贵院要求提供的担保措施,我们(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作为被申请人________案件中的担保人,提供诉讼保全银行担保函,为保证被申请人履行贵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或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
一、担保金额及方式
本担保函担保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担保的方式,我们将在此担保函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贵院要求支付担保金额至贵院指定的账户,以确保被申请人的财产不会因为财产异议或其他原因而受到危害。
二、担保期限
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贵院终结诉讼案件并作出最终判决、裁定或裁定书之日为止。
三、担保责任
1. 担保人保证按时足额支付本担保函所担保的金额,并接受贵院的监督。如担保金额在诉讼期间需要变更,担保人应在贵院要求下及时出具书面变更意见并进行相应的操作。
2. 如被申请人不履行贵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或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或其他可能对担保金额造成损失的行为,担保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贵院责令执行的强制拘传等措施。
四、责任限制
1. 担保人的责任仅限于本担保函金额,不包括利息、罚款、诉讼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担保人不对被申请人的诉讼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担保人无法按时足额提供担保金额,则应在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后尽快通知贵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争议解决
如发生与本担保函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依法提交至贵院进行调解或仲裁,并接受该裁决的结果。
六、其他事项
本担保函在贵院生效后,担保人有义务履行担保责任,贵院亦有权调取与本担保函相关的资料及有关信息。
请贵院审慎考虑,接受本担保函,并于_____(日期)签字确认。
担保人:
(盖章):
日期: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