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撤销财产保全裁定
近日,针对本案的财产保全裁定,我作为被告一方的代理律师,谨向法院提出撤销该裁定的诉讼请求。本文将围绕保全裁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并提供事实和证据支撑我的诉讼请求。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财产保全裁定的颁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应当以被申请人可能逃匿、难以执行或者有其他严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为基础,并经过严格审查方可颁布。然而,在本案中,裁定颁布前并未充分考虑上述情况,也未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存在明显的程序违规。
其次,保全裁定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也是我们要关注的重点。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申请人要求保全的财产并不存在转移、隐匿等行为,因此,裁定的颁布对被告方并无必要性。此外,据我所知,被保全财产实际上是用于被告方的日常生活和企业运营所需,其对我方造成的损失远大于保全财产所能弥补的范围。因此,保全裁定的颁布不仅超出了实际需要,也对被告方的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向法庭提供以下事实和证据进行支持。首先,通过证人证言和财产摘要,我们能够清楚地证明被保全财产的用途为日常生活和企业运营所需,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其次,我们提供了与财产保全申请人的交往记录和资金流动证据,证明没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此外,我们还提供了被告方的财产调查报告和相关企业运营合同,证明保全财产对被告方的生活和运营活动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支持下,我代理律师请求贵院撤销之前的财产保全裁定。此举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将确保被告方的正常生活和企业运营活动不受不必要的干扰。希望法庭可以公平、公正地审理本案,以维护正义、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要再次强调,我们的请求是基于合法和正当的理由。我将竭尽全力提供更多的证据和理由,以确保我们的诉讼请求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在此,恳请法庭审慎考虑,并作出有利于案件公正解决的裁决。
谢谢法庭的聆听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