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了,原告不审请执行会过期吗?
起诉和胜诉只是诉讼的第一步,诉讼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实现权利的效果,而判决书作为法院对案件的最后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如果原告不进行申请执行,判决书并不会真的过期,但原告失去了申请执行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权利的实现。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原告不审请执行的影响。
一:影响判决书的执行效力。如果原告不进行申请执行,虽然法院裁定的结果并不会失效,但由于违反了法院对其的执行义务,可能会对原告产生更长时间的等待和更大的财务成本。也就是说,判决书依旧存在,但是因为原告的不配合和敷衍,法院和被执行人有理由对其不予执行,导致判决书形同虚设。
二:担心不符合时效性规定。针对某些特殊的案件,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若逾期不再行使权利的话,就会失去申请执行的资格。例如,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普通的追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如果原告不在这个时限之内申请执行,无疑会面临过期的风险,失去了申请执行的通道。
三:产生法律后果。如果原告连续半年不申请执行,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视为自行放弃其权利。有的被执行人可能会利用这个法律漏洞对原告产生更多的不利影响,以此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因此,原告必须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进行申请执行,不给被执行人可乘之机。
总之,判决书是执行权的基础,如果原告不及时申请执行,虽然判决书仍旧有效,但原告的权利实现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原告必须积极行使其申请执行的权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