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种预防性强制措施,主要作用是保全涉案财产或证据,防止其毁损、灭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那么,诉讼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财产或者证据可能被毁损、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有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这就是诉讼保全的法律依据之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应当提供能够证明所述情况的证据。同时,申请保全还应当具有紧急性和可行性。如果符合这些条件,人民法院就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时,还应当确定保全财产的范围和期限,并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指定保全财产的保全人。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诉讼法》规定,当申请执行的债权人认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藏或者以其他方式被毁损,会对申请执行的债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法院按照申请人的要求确定保全财产的范围和期限,并通知被保全人或者保全义务人执行保全。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诉讼法》。当事人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