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诉前保全的法条是什么?
诉前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它是指在民事诉讼开始前,根据诉讼标的的性质和需要,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一种临时措施。在民法典中,诉前保全由若干个法条来规定。
第一条规定“为保全当事人权益,需要适时采取临时性措施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诉前保全。”这条法条是诉前保全的总规定,它让当事人意识到诉前保全的重要性,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条规定“申请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诉讼请求;(二)存在因诉讼活动可能给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或者损害的情形;(三)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提供其他足以保障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措施。”这条法条对诉前保全的申请条件进行了规定,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够申请诉前保全。
第三条规定“申请诉前保全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二)申请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三)申请查封、扣押、提取、搬运或者停止侵害财产的行为;(四)申请禁止被申请人有关的行为;(五)申请其他必要的措施。”这条法条规定了诉前保全措施的种类,包括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查封、扣押、提取、搬运或者停止侵害财产的行为、申请禁止被申请人有关的行为等。
第四条规定“申请诉前保全的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被申请人、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申请诉前保全的事由和请求、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或者措施、案件的基本情况等。”这条法条规定了申请诉前保全所需的文件及材料,其中包括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申请书中应当包括被申请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诉前保全的事由和请求、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或者措施等材料。
第五条规定“申请诉前保全的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适当的担保。“这条法条规定了诉前保全中担保的必要性和要求。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则法院有可能会不受理其申请;如果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要求,则法院有权要求其提供适当的担保。
以上是民法典中规定诉前保全的法条,这些法条的出现,更好地规范了诉前保全的实施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