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执行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申请人)XXX,特此向贵院提交解除执行财产保全申请书,请予以审核和决定。
一、案件概况
我与被执行人XXX之间存在债务纠纷。为了保障我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曾向贵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并且获得了执行财产保全的批准。根据贵院的执行指令,执行法官已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现在,我作为申请人,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希望解除执行财产保全措施。
二、解除申请的理由及事实依据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对于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不再需要财产保全的,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在此情况下,我作为申请人,希望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2.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已经得到进一步的协商和解决,我与被执行人XXX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根据和解协议,被执行人XXX同意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债务。因此,财产保全的目的已经得到实现,没有必要继续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
三、解除申请的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作为申请人向贵院请求:
1. 解除对被执行人XXX的财产保全措施,将被保全的财产恢复到被执行人的自主支配状态。
2. 撤销财产保全的相关决定和执行指令。
四、证据清单
本申请书附有以下证据材料:
1. 债务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欠款证明等。
2.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书。
3. 贵院的执行指令和决定。
五、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
地址:XXX
六、申请人的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均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言
我对贵院能够公正、公平地审查我提出的申请抱有坚定的信心。如果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或信息,我将及时提供并配合贵院的调查工作。
谨此,敬请贵院审核解除执行财产保全申请,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申请人: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