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法院:
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谨致本复议申请书,请求贵院对我公司所提起的对诉讼保全措施的复议进行审查。
首先,我公司在本案中所申请的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必要且紧急的。根据我公司对被告方行为的调查和取证,获得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方存在恶意逃避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我们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我公司将面临巨大的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害。
其次,我公司申请的诉讼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认为当事人或者证人可能难以到庭作证,导致取证不便或有可能丧失证据时,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我公司申请的冻结被告方的账户和财产,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是为了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确保诉讼结果的有效执行。
此外,我公司所提供的证据充分且确凿。我公司提供了大量文件、合同、银行交易记录、律师函等证据,证明了被告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并且对我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这些证据均经过彻底的调查和真实性验证,具有充分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最后,我公司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在这起案件中,我公司合理合法的权益受到了被告方的侵害。如果贵院不予复议,对我公司的诉求不予支持,将会给我公司的发展和正常经营带来重大损害,甚至会对其他企业产生恶劣的示范效应。因此,我们恳请贵院审慎对待,重新审视我公司的复议申请,给予我们应有的权益保护。
在本复议申请书中,我公司仅陈述了部分关键观点和理由,希望能够引起贵院的重视和合理的审查。我公司已经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成本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正视着诉讼保全措施对被告方可能产生的影响。希望贵院能够充分考虑我公司的诉求,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决定。
最后,我再次恳请贵院对我公司所提起的对诉讼保全措施的复议予以重视和支持。相信贵院公正的判断和审理将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XXXX年XX月XX日
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