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保全措施,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是,它们的适用范围、处理方式以及审查标准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下文将就此展开探讨。
一、诉前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起诉之前保全当事人的权益,以防止被告在未来判决生效前进行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诉前保全由法院依法进行,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1、冻结被告在行政管理和经营活动中的存款和其他财产;
2、扣押被告在诉讼中可能用于支付诉讼标的的财物;
3、禁止被告处分其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影响对该财产作出的决定;
4、可以请求保全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等。
值得注意的是,诉前保全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被申请人必须证明该保全申请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法院将依法作出保全裁定。
二、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则是指在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判决的实效性,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这就是所谓的诉讼保全。与诉前保全不同的是,诉讼保全需要经过法院审查和裁决,并且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诉讼保全的主要形式包括:
1、扣押财产;
2、查封财产;
3、冻结账户资金;
4、禁止被申请人进行某项经济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比较狭窄,只能针对性地保护一部分权益。因此,在申请诉讼保全前,必须对要保护的权益进行明确和细致的界定。
三、两者的区别
从上文对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介绍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诉前保全需要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提出申请,而诉讼保全则是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申请。
2、处理方式不同:诉前保全由法院直接做出保全裁定,而诉讼保全需要由法院审查后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保全裁定。
3、审查标准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需要被告证明其保全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诉讼保全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后才能决定是否采取。
总之,无论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都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有效手段,但是两者的适用范围、处理方式和审查标准都有所不同。当事人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以达到最终的诉讼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