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之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
我谨以本函向贵庭提交诉前保全之担保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代表申请人郑重声明,申请人是一家正当经营的企业,并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申请人在此表示愿意承担因担保保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鉴于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起的诉讼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庭给予被申请人的财产提供保全,以确保诉讼过程中的顺利进行。本担保函主要是以现金、财产处分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供担保。
在此,我将详细列举申请人愿意提供的担保方式和要求:
1. 现金担保:申请人愿意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该现金金额将由申请人存入贵庭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案件相应保全费用的担保。如被申请人未按照法院的决定履行义务,该现金保证金将作为赔偿款项返还给申请人。
2. 财产处分:申请人愿意提供一定价值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作为担保的财产处分。被申请人如未按照法院的决定行使相应义务,则该财产将被予以处分,所得款项将作为赔偿款项返还给申请人。
3. 银行保函:申请人愿意向贵庭提供一份有效的银行保函,该保函金额将与贵庭确定的案件保全金额相等。如被申请人未按照法院的决定履行义务,申请人可向银行索赔,银行将根据保函的内容进行扣款,并将相应款项返还给申请人。
申请人郑重声明,以上担保方式均可以独立或结合使用,具体担保方式将根据贵庭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
最后,我再次重申申请人的诚意和承诺,申请人将全力支持贵庭的工作,积极配合被申请人的所有要求和程序,并按照法院的决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谨此,申请人向贵庭递交本担保函,希望贵庭能够给予积极回应,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全的程序。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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