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当中,为保障起诉方利益和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如果被告方有可能随时将自己持有的财产处置掉,就会对起诉方权益构成严重威胁。因此,起诉方有权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以冻结被告方的部分财产,以保证诉讼过程中被告方的财产处置不会对起诉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财产保全主要是指,在起诉过程中,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冻结或者拍卖等处理,以保护起诉方权益不受损失,改变被告方对财产的支配或者占有等,是民事诉讼中很常见的救济措施之一。那么,又如何才能申请到财产保全呢?
首先,起诉方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据,证明自己有一定的权益需要被保全。比如,在起诉离婚案件时,如果财产分割的问题比较复杂,又或者有一方涉嫌将共同财产转移,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起诉方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证据证明,被告方有可能会对自己持有的财产进行处置,以及对自己财产处置后会对起诉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如何冻结对方账户呢?起诉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律程序向财产保全法庭申请,财产保全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保全措施。申请方需要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申请书(包含申请保全措施的书面请求);
2.被申请财产所属权证明或者所有权证明;
3.证明其拥有一定权益的证明材料;
4.证明申请人有可能难以获得足额赔偿或者无法实现其诉讼请求的证据。
如果申请财产保全成功,财产保全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执行冻结被告方账户等措施,以保证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并不会对被告方的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失,只是为了保障起诉方权益和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总之,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有效保护起诉方权益,但是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威胁。同时,起诉方也需要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仔细考虑措施是否适当,以免对自己的诉讼请求造成无法调和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