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变更财产保全担保物裁定书
尊敬的法院:
我作为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对于贵院于(日期)作出的财产保全担保物裁定书不服,并希望进行变更。
首先,我要表达我的针对原裁定书的异议。在原裁定书中,法院认定了被申请人的财产作为保全担保物,并指定了具体的担保物品。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和审查,我发现这些担保物并不能完全满足裁定书中所要求的目的,并且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此,我请求进行对担保物的变更裁定。
其次,我在此陈述变更财产保全担保物的理由。根据我所了解,被申请人确实拥有其他具体的财产可以作为更为恰当的保全担保物。这些财产拥有较高的价值和可流动性,能更好地满足法院对财产保全的要求,从而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基于此,我请求法院审慎地考虑这些财产作为新的保全担保物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最后,我将详细列举新的担保物品以便法院参考。经过与被申请人进行讨论和协商,我们确定了以下财产作为新的保全担保物:(列举具体财产)。这些财产不仅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且易于变卖为现金以满足对财产保全的要求。同时,这些财产也不会对被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生活造成过大的影响。我们坚信此选择更为合理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保障各方的权益,我建议获得对新的担保物的权属确认,并修改财产保全担保物裁定书,以确保裁定的执行能更为有效地实施。
在此,我再次表示对原裁定书的异议,并请求法院审慎考虑对担保物的变更。希望贵院能给予我的请求充分的关注和积极的回应,以确保正义的实现。
敬祈法院能尽快受理并处理此事,并将变更后的财产保全担保物裁定书予以通知。
谨上
(你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