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原告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尊敬的法官:
我(原告姓名),在即将进行的(案号)诉讼中,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现通过本书向法庭提供如下原告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一、保全财产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申请的财产保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原告在(案件事项)中所主张的权益;
2. 原告在本案中所能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额;
3. 原告在本案中涉及的相关资产和财产。
二、担保方式
为了保证本担保书的有效实施,本人拟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担保:
1. 担保人(担保人姓名)愿意为本案提供保证,保证担保金额不低于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金额;
2. 本人愿意将自己名下合法、有效的财产作为保全财产予以冻结或扣押,并保证保全财产的市值不低于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金额;
3. 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金,金额不低于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金额;
三、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 担保人同意承担以下责任:
a. 如原告在本案中获得胜诉,但被告无力履行判决结果时,担保人将履行担保责任,确保原告的权益得到保障;
b. 如判决生效后,发现担保财产抵押不足以支付原告的损失,担保人愿意承担超越担保金额的赔偿责任;
c. 担保人愿意按照法庭指定的程序协助落实财产保全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 担保人保证本担保书中的声明和承诺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担保人同意在委托执行的情况下,原告可凭担保书向法院申请进行保全措施,并责令担保人配合并付诸实施。
四、担保人与原告之间的约定
1. 担保人同意在案件最终结论达成后,无论原告是否获得胜诉,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将自动失效,原告将向担保人返还相应的担保物或赔偿金额。
五、担保书的生效和变更
本担保书自法院审查核准之日起生效,并在诉讼案件终结后自动失效。如有需要,任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保全措施。
六、其他条款
本担保书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对本担保书的签署、实施和解释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法庭审查并予以核准。
原告:(原告姓名)
日期:(日期)
担保人:(担保人姓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