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被保全人为了保全其未来可能获得的债权或财产利益而自愿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或担保责任的一种书面文件。它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保全债权和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角色。下面是一个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样式,以供参考:
财产保全担保书
(债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被保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人自愿作为(被保全人名称)的债权人,为保全(被保全人名称)未来可能获得的债权和财产利益,提供下述财产担保:
1. 担保物或担保责任:
本人同意将我名下的以下财产作为担保物,负有保全(被保全人名称)债权的责任:
- 财产1:
- 财产2:
- 财产3:
2. 财产描述:
(这里可以详细描述每个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3. 担保物的权属:
本人声明以上列举的财产均为我名下合法拥有的财产,并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或欠款。
4. 担保期限:
本人同意以上述担保物担保(被保全人名称)的债权,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保持有效,直至该债权全部履行完毕或被解除担保责任。
5. 担保责任的范围:
本人同意,一旦(被保全人名称)的债权受到侵害或损失,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等。
6. 解除担保责任:
本人同意,除非经(被保全人名称)或法院同意,否则在担保物或担保责任终止前,本人不能解除担保责任。
7. 法律适用:
本担保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相关法规约束。
8. 其他条款:
(可以添加双方协商的其他特殊约定条款)
债权人:
(签名)
日期:
被保全人:
(签名)
日期:
以上是财产保全担保书的一个样式,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和补充。在实际操作中,签订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双方应当充分协商、明确权责,确保担保责任的有效履行,以保证债权的保全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