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诉讼保全担保书
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一份诉讼保全担保书,旨在确保我在诉讼中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并对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做出积极的配合。谨此向贵院提交本保全担保书,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一、案情简介
本案涉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一系列保全措施,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申请人承诺在依法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愿意为保全措施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保全措施申请
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 查封财产:对被申请人名下涉案财产进行查封,以确保其在诉讼期间不对财产进行非法处置。
2. 扣押财产:对被申请人名下的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等进行通知,扣押其账户余额,以确保申请人在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3. 禁止被申请人进行一定行为:对被申请人采取禁止转移、变卖、抵押等行为,以确保其不对涉案财产进行非法处置。
三、保全担保情况说明
为确保本保全措施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我愿意提供以下担保:
1. 提供担保财产:我方愿意提供具有合法性和充足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以确保申请人在诉讼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担保财产的评估价值将由我方提供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在法院认可的范围内承受相应的风险。
2. 提供担保人:我方愿意提供具备良好信誉和稳定财务状况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以确保申请人在诉讼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担保人愿意承担诉讼期间产生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并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程序的要求。
四、保全担保书有效期限
本保全担保书自贵院受理申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判结束或法院作出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为止。
五、保全担保书的解除
如本案结束或法院作出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本保全担保书即刻解除。
六、附言
本保全担保书仅为申请人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符合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我方将积极配合法院对于保全措施的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特向贵院提出本保全担保书,并请予以审查。如有需要,我方愿意提供任何补充材料以及接受贵院的调查、核实。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