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委托担保书模板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址: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委托方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确保财产安全:
一、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法律规定,在甲方遭到诉讼、仲裁或执行等程序时,采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确保甲方财产的安全。
二、财产保全措施和方式
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有权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之一或多种:
a) 冻结甲方银行存款,要求甲方的存款机构冻结甲方在该机构的账户中的存款;
b) 查封甲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防止甲方处置该不动产;
c) 扣押甲方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d) 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
三、委托授权
1. 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请求采取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后续工作。
2. 乙方有权适时变更或调整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保证甲方的财产处于合法安全状态。
四、费用支付
1.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执行本委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2. 乙方应向甲方详细说明费用的产生和使用情况,并及时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
五、义务和责任
1. 甲方有义务如实向乙方提供财产保全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 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甲方的授权进行操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财产。
六、解除委托
1. 本委托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撤销委托或乙方完成财产保全程序为止。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财产保全程序的执行情况,并在完成财产保全程序后将相关财产返还给甲方。
七、争议解决
1.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八、附则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委托书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3.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
签字:
日期:
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印章:
受托方(乙方):
签字:
日期:
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