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诉前保全担保书
尊敬的借款人:
您好!为了确保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追偿权利,在借贷纠纷诉讼程序开始前,我们特此制定此份借款诉前保全担保书,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方与借款人达成的借款协议,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我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为此,我方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的担保措施,以确保借款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和意愿。
二、保全担保的方式和范围
1. 冻结借款人账户
为确保借款人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银行冻结借款人账户中的资金,以避免借款人将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并确保借款人仍然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债务。
2. 查封借款人财产
债权人有权要求有关机关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查封措施,以确保借款人的财产不会被处分或转移,从而保证债权得到有效保障。
3.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保全担保的生效期限
保全担保生效自签署之日起,直至借款人承担完债务或债权人解除保全担保措施为止。只有在借款人履行债务或债权人解除保全担保措施后,本保全担保书方可失效。
四、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
债权人有权解除保全担保措施,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借款人履行完债务,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经法院裁定,判决借款人无需履行债务。
五、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同意,在发生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变更与终止
本保全担保书的任何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七、其他事项
1. 本保全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本保全担保书的所有附件均为其有效组成部分;
3. 本保全担保书一式两份,借款人持一份,债权人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敬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如您同意并愿意履行本保全担保书所约定的义务,请在下方签署您的姓名和日期。
借款人: 日期:
担保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