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方(甲方),在本案中担任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特此向贵法院提交此份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函,希望能够得到贵法院的审慎考虑和支持。
首先,我对本案所涉及的财产保全请求作如下说明: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本案涉及的财产保全是为了确保原告得到其应有的赔偿或实际利益。为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被告方(乙方)存在财产转移、变卖等行为的风险,如果不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原告方可能面临无法弥补的损失。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我愿意作为甲方担保人向贵法院提供必要的担保。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 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具体金额),以确保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所要求的赔偿或实际利益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2. 担保方式:本次担保采取现金担保方式,即甲方将担保金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详见附件)中,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
3. 担保期限:本次担保期限为(担保期限),即从本担保函送达贵法院之日起至本案终审裁定生效之日止。
4. 担保责任:甲方担保人对所提供的担保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原告在诉讼中胜诉,甲方将根据法院的裁定,按照被告方的财产状况以及本担保金额,予以全额或部分赔偿;如被告方拒不执行财产保全决定,甲方将协助法院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惩罚措施:如被告方/担保人在本案中提供虚假担保或故意转移财产等行为,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相应的损失等。
我作为甲方愿意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并准备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将担保金额存入指定的账户中,以确保原告方在本案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我也希望贵法院在审批担保相关事宜时,能够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请贵法院批准本案的财产保全申请,并通知甲方担保人及时履行其担保责任。如有必要,还请贵法院将本担保函送达被告方,以确保其知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特此函告。
甲方担保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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