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 房产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原告权益,防止被告在未来转移、变卖或损毁财产,法院可以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财产保全担保书是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的一种保证文件,也是保全措施执行期间保全申请人与被保全人之间的合同。
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形式之一,在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书以确保被保全的房产不会在执行期间发生交易或遭受损坏。
以下是一份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样本,供参考:
财产保全担保书
甲方(被保全人):
(居住地址)
乙方(保全申请人):
(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就财产保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在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期间,不得转让、变卖、抵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下列房产:
(房产详细信息)
二、甲方同意在保全措施执行期间,继续负担与该房产相关的税费、维修费用、物业费等责任,确保该房产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三、甲方同意在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期间,对该房产不得采取任何损害、破坏或危害安全的行为,如发现有危害该房产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四、甲方同意,在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期间,对该房产的装修、改造等重大改动事项,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其同意。
五、本担保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期间持续有效。
六、如甲方违反本担保书约定,导致被保全房产的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发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本担保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在诉讼法院备案,以备查阅。
甲方(被保全人)签字: 日期:
乙方(保全申请人)签字: 日期:
以上是一份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样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遵守法律程序,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文件来支持申请。同时,被保全人也应认真履行担保书的约定,保护持有权益。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