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担保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就上述案件,特向贵庭提出本解除保全担保申请书,请予以审查并作出裁决。
首先,本案无明显的保全必要性。根据我了解到的案情,本案系涉及诉讼标的为一般经济纠纷,且涉及金额并不巨大。被告方本人坚信自己的清白,坦然面对诉讼,并愿意配合司法程序的进行。在此背景下,细致审慎的法院对案件的实质审理,已能确保申请人在本案中享有充分的合法权益。因此,无需对被告方采取保全措施。
其次,保全措施会给被告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被告方是一家小型企业,负担不起巨额的冻结或查封费用。而根据我了解到的情况,申请人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方存在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迹象。因此,对被告方采取保全措施是不合理的,并可能导致被告方经营陷入困境,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在综合考虑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下,保护被告方的合法权益,是贵庭应当承担的责任。
最后,解除保全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我阅读的相关法律条文,保全措施是根据一定条件和程序确定的,并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我了解到的案情,被告方不存在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也不存在证据被转移或销毁的情况。因此,本次解除保全担保申请是基于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和公平原则而提出的。
谨向贵庭申请解除本案的保全担保,并请求贵庭在法律和公平的基础上对此项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同时,我代表被告方声明在本案中将继续积极合作,并遵守贵庭的裁决。
特此申请!
申请人(代理人):XXX
日期:YYYY年MM月DD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