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全解除担保人员判决书
尊敬的法院:
我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特此向贵庭提出解除保全担保人员判决的申请,并请求贵庭予以审理。
首先,本案中原告所提出的担保人员保全抵押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我事先的调查和证据搜集,我发现原告在申请保全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据我了解,保全是一项严格的措施,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法院的批准。然而,原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有逃避债务的行为。因此,原告不应被授予保全担保人员的权限。
其次,即使原告申请保全担保人员的理由成立,而且法院也做出了保全担保人员的判决,但目前已没有必要继续保全的必要。原告提起本案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然而,被告在保全担保人员判决后已经主动履行了其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一定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而在保全担保人员的判决后,被告已经按时履行了该义务,并提供了充分的保证金。因此,现在已经不存在继续保全的必要,解除保全担保人员的判决符合公正和合理的原则。
最后,解除保全担保人员的判决将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效力。保全担保人员的实际执行可能导致被告长时间无法使用其自由资金,给被告造成无端的经济损失。相比之下,如果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败诉,原告可以通过起诉执行的方式来保障其权益。保全担保人员的判决对于原告的权益保障并无实质性的影响,因此解除该判决无损于司法的公正和效力,反而有益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基于上述理由和证据,本案中的保全担保人员的判决应予以解除。我请求贵庭审理,撤销原来的判决,并恢复被告的自由资金。
特此申请。
代理律师:(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