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要担保吗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确保仲裁程序中的财产安全和调解、裁决结果的执行。作为一种临时措施,财产保全在仲裁程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防止仲裁中的一方消耗或损坏财产,以防止其对调解或裁决结果产生影响。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6条,仲裁庭有权根据一方的请求,采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然而,是否要求提供担保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以及仲裁庭的裁量权。
对于仲裁保全的担保要求,目的是确保执行一方能够弥补对方因提供保全措施而产生的损失。根据仲裁规则的不同,提供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担保函、保险等形式。这样的要求可能会增加执行一方的成本和负担,但同时也能保护另一方的权益。
然而,有人认为,在仲裁特别是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对提供担保的要求应当较为宽松。这是因为一些当事人可能面临国际执行困难,财力或信用不佳等问题,无法提供担保。如果对财产保全要求提供担保,可能会给此类当事人带来不公平的负担,使其无法享受到公正与有效的仲裁程序。
另外,一些人认为,在特定情况下,仲裁庭可以在不要求担保的情况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例如,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的财产在仲裁程序中的安全得到了充分保障,或者提供担保可能造成严重困扰或损害其正常经营活动,仲裁庭可能会放宽或免除担保的要求。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在仲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否要求提供担保取决于各个仲裁庭的裁量权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在一些情况下,对提供担保的要求应当更加宽松,以确保公正与有效的仲裁程序的实现。然而,在一定条件下,仲裁庭也可能决定免除担保的要求,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和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