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反担保合同文本
甲方:【个人/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个人/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财产保全时的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确保甲方在债务履行过程中的利益。
第一条 保全财产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在甲方债权获得法院裁定确定临时财产保全时,乙方作为反担保方,应提供具体财产作为反担保,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具体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不动产:【具体不动产名称、所有权人信息】。
2.动产:【具体动产名称、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
3.金融资产:【具体金融资产,例如:银行存款、股权等】。
4.其他形式财产:【具体形式和所有权人信息】。
第二条 反担保财产的评估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由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反担保财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选择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承担评估费用。
第三条 反担保财产的登记
在反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反担保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应承担相关登记费用,并按照登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件。
第四条 反担保财产的保管
甲、乙双方同意,在反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的情况下,乙方应采取合理的保管措施,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乙方不得将反担保财产授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 反担保财产的变动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反担保财产的任何变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变更、质押、转让等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如有必要,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评估反担保财产价值,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反担保财产、未按时登记、未保管好反担保财产或违反其他相关条款,视为乙方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义务,如乙方未能履行,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对反担保财产进行相应的强制保全措施。
2.若甲方未依约支付债权或未履行其他义务,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债务履行完毕后,甲方与乙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及时返还乙方提供的反担保财产,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在未履行债务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并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