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保全担保人申请
近日,我作为原告在诉讼中申请了一项诉讼保全措施,即要求法院做出一项保全冻结被告的财产的裁定。然而,我所指定的担保人因故无法履行相应义务,为此,我特此向贵庭申请变更诉讼保全担保人。
首先,我在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时,已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合适的时机和程序中选定了一位具备充分信用和担保能力的担保人,准备配合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然而,事实上,由于担保人个人原因,他无法继续履行担保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我依法有权向贵庭申请变更担保人,以确保诉讼保全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其次,变更担保人并不影响我所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我所要求保全冻结的被告财产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在诉讼过程中被移走、转移或者转售,影响到我作为原告维护合法权益的诉讼目标。因此,保全冻结措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依然存在,只是担保人需要进行调整。
另外,我已经在合理范围内尽力寻找并确认了具备足够信誉和担保能力的新担保人,他同意愿意接受变更担保的任务,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拥有足够的财力和信用历史来承担诉讼保全的责任。同时,我已与新担保人就具体保全措施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在此向贵庭申请变更诉讼保全担保人,希望能得到贵庭的支持和批准。我保证提供充分的材料和证据,以证明变更担保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同时,我也将继续履行我的原告义务,配合贵庭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
希望贵庭能审慎考虑我的申请,尽快决定是否准予变更诉讼保全担保人,以确保本案的顺利进行,有力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原告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