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
裁定书字号:XXXXX号
裁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X公司
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委托代理人: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被申请人:XXXXX
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委托代理人: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经申请人XXXX公司申请,本院已审理查明如下事实:
一、申请人是XXXX公司,地址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X,委托代理人为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
二、被申请人是XXXXX,地址为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X,委托代理人为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
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XX纠纷存在争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可能逃避执行,因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四、本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提供了相关证据,并且在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下,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有关规定,故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五、根据本院对被申请人的所扣押财产进行了评估,现依法决定将被申请人以下财产加以保全:
1. 房产:位于XXXXX的一处XXXX房产,房产证号为XXXX,评估价值为XXXXX元。
2. 车辆:一辆XXXX牌XXXX型车,车牌号为XXXX,评估价值为XXXX元。
3. 银行存款:被申请人在XXXX银行的账户中有XXXXX元,现决定予以冻结。
六、申请人在XXXXX前支付保全程序费XXXX元。
七、被申请人如对此决定不服,可以在XXXXX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申请时间届满后,逾期未提出复议申请的,本决定即告生效。
八、根据XXXXX,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予以解除,并责令申请人进行相应费用的赔偿。
九、本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事项作出如下裁定:
1. 解除对被申请人位于XXXXX的一处XXXX房产的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
2. 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一辆XXXX牌XXXX型车的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
3.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XXXX银行的账户中的冻结财产保全措施。
十、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书记员:XXXXX 审判长:XXXXX
播放指南:上述是一份虚拟的《反担保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字数约1000字左右。根据实际情况修改、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