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甲方地址)
电话:(甲方电话)
Fax:(甲方传真)
电子邮箱:(甲方邮箱)
乙方:(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乙方地址)
电话:(乙方电话)
Fax:(乙方传真)
电子邮箱:(乙方邮箱)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一起仲裁/诉讼程序(以下简称“诉讼程序”),甲方为保全诉讼权益或实施判决决定,为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甲方同意在本合同中提供担保。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方式
1.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作为担保人,通过现金、保函、银行保证书、押金或其他形式担保乙方在诉讼程序中承担的义务。
1.2 担保方式的选择由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和甲方能够提供的方式来决定。
第二条 担保金额
2.1 乙方在诉讼程序中可能需要承担的款项、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等,担保金额为(具体金额),具体以诉讼程序的裁决结果为准。
2.2 如诉讼程序裁决结果超过担保金额,甲方同意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担保义务。
第三条 担保期限
3.1 本担保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甲方与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诉讼程序终结之日止。
3.2 若诉讼程序达成和解或撤诉,本担保合同自行失效。
第四条 担保的变更和解除
4.1 如乙方需要增加或减少担保金额,或变更担保方式,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2 如诉讼程序终结或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解除本担保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担保,导致乙方无法充分保全或实施判决决定,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并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照诉讼程序的裁决结果向甲方返还保全金额或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变更和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担保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担保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一切有关担保事项的书面和口头协议。
7.2 本担保合同自甲方与乙方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