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多长时间立案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保证诉讼胜利后执行到位的重要措施。在实行财产保全之前,先要进行立案手续,那么诉讼财产保全多长时间立案呢?
一、申请递交之日起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据。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当立即将申请材料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其有权在七日内提出答辩意见。如果被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意见,则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受理。
这意味着,一旦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就应当进行立案,但前提是被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意见。如果被申请人提出答辩意见则要依据有关程序进行审查、裁决,届时立案时间会有所延迟。
二、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条件时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受理并依法裁定:
(一)财产可能因被申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可能不能执行判决、裁定或者仲裁裁决;
(二)财产可能因被申请人隐匿、转移或者以其他方式使执行变为困难;
(三)其他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情形。
这里的“应当立即受理并依法裁定”,也就是说当申请财产保全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需要在申请提交之日起立即受理并作出裁定。注意,这里的是“依法裁定”,即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审查、裁定,如果程序被耽搁,依旧会影响立案时间。
三、不符合条件时不予受理
如果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向申请人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哪个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申请。在此情况下,也就是申请不符合条件,人民法院的立案时间是不存在的。
综上所述,诉讼财产保全多长时间立案,首先需要看受理申请时被申请人是否提出答辩意见,同时也要看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均符合要求,则人民法院应当在递交申请之日起立即受理并依法裁定。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人民法院的工作量,时间安排等因素,立案时间难以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