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保全费用怎么收
在许多法律案件中,一方申请司法保全措施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些措施的费用是由申请人承担的,包括保全申请费、保全执行费、保全财产保险费等等,但申请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动”支付这些费用,而是要求被保全的一方承担。
当申请人与被保全人的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往往会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此时,保全费用的收取便成为争议的焦点。那么,在起诉保全费用时,应该如何收取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保全费用的收取原则是公正合理的。在立案前,双方可以约定由哪一方承担保全费用;在立案后,如果对方认为自己承担不当,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调查取证。如果无法通过调解和调查取证解决争议,法院将会进行判决。
其次,保全费用的收取应该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依据,严格执行标准化收费制度,依据《保全费用计算标准》实际收取费用。
最后,申请人在发生保全费用时,应该在申请保全时事先向法院缴纳一定的保全申请费,以示诚意。当保全任务完成后,法院应当及时发出《保全决定书》,以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保全费用的收取应该是公正合理、依据实际费用等明确规定的。当申请人与被保全人对收取费用存在争议时,双方应该积极协商,同时向法院申请调解和调查取证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