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保全担保书
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原告权益,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或以其他方式对原告造成实际损害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在我国,立案保全的请求必须提供担保,以保证对被保全财产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立案保全担保书则是作为法院对立案保全请求进行审查和决定是否批准的依据之一。
一、担保人基本信息
为了确保担保人的可靠性,立案保全担保书应明确列明以下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国籍、住址等。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进行沟通。
二、被保全财产描述
立案保全担保书还必须清楚描述被保全财产的性质、数量、所在地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应能够清楚地传达给法院,并便于法院对该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判断。同时,还应提供与该财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三、担保金额确定
为了确保立案保全担保金的充分保障,需要对担保金额进行明确规定。担保金额应能够覆盖可能由于被保全财产遭受的损失或因保全行为产生的费用。担保人应当提供充足的担保金额,确保能够有效保护原告的权益。
四、保证担保人的真实意愿
立案保全担保书还应包括担保人的保证。担保人应声明自己的保全请求是真实的,承诺履行保全责任,并保证其提供的担保是合法有效的。这一声明可以减少担保人在未来解除保全时产生争议的可能性,保证担保人的真实意愿得到法院的确认和保障。
五、解除保全程序
在立案保全担保书中,还应明确提及解除保全的程序。担保人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以证明保全所需的条件已经被满足,解除保全是合理的和必要的。此外,还需要说明解除保全的方式和时间,并提供对被保全财产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的相关资料。
六、遗漏情况保函
为了防止遗漏,立案保全担保书还应包括遗漏情况保函。担保人应声明自己对于立案保全担保书中可能存在的遗漏情况负有全部责任,并承诺愿意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后,立即进行补充和纠正。遗漏情况保函的存在可以弥补立案保全担保书一旦存在缺陷或错误的情况。
七、其他附加条款
根据具体的立案保全请求,立案保全担保书还可以附加一些其他条款。例如,担保人承诺保证立案保全生效的一定期限内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原告权益的行为;或者担保人同意将财产转交给法院进行保全等。这些附加条款可以进一步加强保全的可行性和效果。
总结
立案保全担保书是提出立案保全请求时必须准备的重要文件。担保人的基本信息、被保全财产的描述、担保金额的确定、保证担保人的真实意愿、解除保全程序、遗漏情况保函等内容都应在其中明确规定。通过合理和完善的立案保全担保书,可以增加立案保全请求被法院批准的可能性,切实保护原告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