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诉中财产保全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X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的要求,我们郑重向贵公司出具本保函,就思茅诉中财产保全事宜进行担保。本保函旨在确保思茅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措施的履行。
一、保函内容及金额
保证人XXX公司愿意为思茅公司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行为提供保证,并为此承担以下责任:
1. 保证金
保证人承诺提供思茅公司需要的保证金,在财产保全借款金额(包括本息和费用)范围内,提供足额的保证金给法院。具体金额将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或批准保全案件的决定作出相应调整。
2. 保证费用
保证人愿意承担思茅公司在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和担保措施费用。
3. 保全担保条件
以思茅公司获得的法院判决或相关担保措施的生效为条件,保证人将根据法院的指示,支付担保金或提供其他相关资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财产保全的有效进行。
二、保函有效期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效力直至思茅公司获得法院的最终判决或撤销财产保全措施,或保证人向思茅公司提前解除保函。
三、保证人权利与义务
1. 保证人有权从思茅公司所提供的保证金中扣除与财产保全相关的费用。
2. 保证人有权要求思茅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其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3. 如思茅公司未按时支付贷款本息或未履行诉讼过程中的相关义务,保证人有权解除保函,并保留追究思茅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思茅公司权利与义务
1.思茅公司应如实向保证人提供与财产保全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思茅公司应按时支付贷款本息,并履行诉讼过程中的相关义务。
3.如思茅公司发现财产保全措施已不再需要,应及时通知保证人解除保函,并承担因解除保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争议解决
若在保函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争议给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其他事项
本保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并以中文撰写。如有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
特此保证!
保证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
联系电话:XXXXXX
地址:XXXXXXXXX
受保函人:思茅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
联系电话:XXXXXX
地址: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