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书的担保书
尊敬的法院:
我作为被告方代表的担保人,特此向贵庭提供本诉讼财产保全书的担保书,以确保相关诉讼的顺利进行。
一、申请理由
本案涉及的诉讼财产保全是为了保障诉讼请求方的利益,确保诉讼请求方最终能够实现其合法权益。担保人作为被告方认可的担保人,愿意承担本保全措施所需的责任与义务,并为此提供相应财产担保。
二、担保财产的性质及价值确认
1.担保财产的性质:作为担保财产,我将提供具体资产进行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房产等。担保财产的种类和价值将在担保财产证明中详细列示。
2.担保财产的价值确认:本次担保所涉及的财产经过充分鉴定与评估,确保其价值与法院所要求的保全金额相符。并保证在诉讼过程中,不会对担保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转移或变更。
三、担保责任
1. 担保的范围:本担保书所涉及的范围仅限于本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并不包括其他可能涉及的责任范围。
2. 担保的义务:担保人保证在法院对其进行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时,担保财产一旦发生任何损失、减值或遭受侵害,将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予以维护和保护。同时,担保人也保证其行为不会对诉讼请求方造成任何损害或负担。
四、保全变更申请
如因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发生变化,担保人将按法院的要求及时配合并向法院提交变更申请资料。担保人同意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内及时补充或更换担保财产。
五、违约责任
担保人保证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如担保财产发生变动导致无法正常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罚款、赔偿责任等。
六、生效与解除
本担保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完毕后解除,或经法院撤销或解除后同样自动解除。
七、其他事项
本担保书的解释、效力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受贵庭的监督与约束。
特此担保。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