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费用承担法律规定
在涉及到保全措施的诉讼中,保全费用的承担是一个重要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在作出保全措施决定后,会要求申请人缴纳相应的保全费用。那么,保全费用的承担由谁来支付呢?这需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界定。
一、保全费用的定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保全费用。保全费用是指因为进行保全措施而产生的费用,如保全人工费、保全材料费、交通费等。通常情况下,保全费用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待诉讼结束后,通过追偿程序向负有赔偿责任的一方索赔。
二、保全费用的承担
在诉讼保全过程中,保全费用的承担问题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保全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一方应当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并缴纳保全费用。若被申请人提起反诉,则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按照法院的结案后的费用实行分担。
2.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在某些情况下,被申请人需要承担保全费用。例如,如果被申请人故意逃避执行,或者没有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如果申请人后续胜诉,则可以向被申请人追偿。
3.保全费用由双方分担
在其他情况下,保全费用通常由双方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费用的规定》,在保全申请被法院准予后,法院应当在决定书中规定双方应当分别承担的保全费用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双方保全费用应在一定比例内分担。
三、总结
综上所述,保全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申请人主张保全措施其利于保全财产的性质,但是申请人的权利主张最终没有得到认可,则被申请人可要求申请人承担全部保全费用。而如果保全措施得到法院支持,并且申请人胜诉,保全费用和诉讼费用则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在诉讼中进行保全时,双方需明确保全费用的承担责任,并在保全措施实施前尽早协商以减少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