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保全程序是指诉讼中为确保申请人取得其诉讼请求所指的财产或证据所进行的特殊诉讼程序。其目的是保全案件的客观真实性和切实可行性,以确保原告的诉讼权益得到保障。常见的民事诉讼保全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护申请人财产和财产权益的程序,包括冻结、查封、扣押、拍卖、变价等措施。其中,冻结是限制被申请人将财产动用或转让的一种保全措施。查封是指被申请人财产被限制出售或处置的一种保全措施。扣押是指申请人将被申请人所有或部分财产侵占的一种保全措施。拍卖和变价是指将被申请人财产变卖以实现保全目的。
二、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为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管状态等而实施的程序,包括勘验、鉴定、认证、封存、扣押、当庭证据保全等措施。其中,勘验和鉴定是指法院对争议事实进行的科学鉴定和调查。认证是指证明文件或物品真实性或合法性的程序。封存和扣押是指保障证据品质和状态以避免证据灭失或被篡改。当庭证据保全是指当庭认定证据涉及到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重要权利时所采用的证据保全措施。
三、禁止令
禁止令是为了保护申请人权益而采取的最直接的保全措施之一。它是指禁止被申请人从事某些行为,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常见的禁止令包括停止侵权、停止妨碍等。
四、异议和申诉
异议和申诉是指对原判决或裁定提出异议或申诉,以保护申请人权益。异议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就裁判文书中的事项提出诉讼意见。申诉是指二审法院就已经有判决的案件向高级法院提出的上诉申请。在异议和申诉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异议和申诉请求。
民事诉讼保全程序是保障原告权益的重要措施,但也需要合法申请,并且要尊重合法被申请人的权利。只有在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程序的公正、合法和有效性。